1. 本平台仅受理问题属地为贵州省内的信访事项。
  2. 网上信访受理范围:
    信访人对下列组织、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、意见,或者不服下列组织、人员职务行为,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。
    (1)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;
    (2) 法律、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;
    (3) 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;
    (4)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、派出的人员;
    (5) 村民委员会、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。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,应当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。
  3. 请准确选择“信访目的”和“事发地”,并将“主要诉求”、“事实和理由”表述清楚,以便及时妥善处理。
  4. 每天只可提交1次投诉请求。投诉时可上传1-5个附件,每个附件不大于10M,格式支持: doc、 docx、jpg、jpeg、png、 bmp、 pdf。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互联网链接。
  5. 请遵守法律、法规,不得损害国家、社会、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,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。不得使用攻击、谩骂等不文明语言,不得捏造歪曲事实、诬告陷害他人。